雕塑通過空間造型表述文化意義,在選題、選材、塑造等環節中皆存有設計。全面的設計不僅體現于雕塑本體中,更照應審美主體,涉及加工過程及置放環境等。以此要求創作家知識面寬廣、想象力豐富,合理運用材質、探求形態之美,達到審美主體與雕塑客體、內容題材與表現形式、主題表達與功能體現的統設計為雕塑教學提供新視點。追求藝術表述,考慮客體因素,依據行業特點及應用性質,區別采納表現方式。作者有無創意,作品有無“閃光之點”,設計理念成為品評元素之一。設計使雕塑創作多元化。展開形式語言探索,使新材料、新技術和新手法在作品中得以運用。如:采納聲、光、電氣、風力和水體以及巧用形材、漸變重復、適形共型、夸張省略、分解打散和易位組合等。強化雕塑教學的設計觀念,無疑注重人的智慧表達,使作品更具創新魅力。